所属各部门及控股公司:
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郑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落实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(2011—2020年)〉的实施意见》(郑人才〔2012〕2号)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郑州市教育局、郑州市科学技术局、郑州市财政局《关于印发郑州市“231青年人才工程”选拔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郑人社专技〔2013〕9号)精神,现开展2014年度“231青年人才工程”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,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热爱祖国、遵纪守法,坚持科学精神,恪守职业道德,潜心一线科研工作,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学历,年龄在40周岁(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以下;
2.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市内领先地位,具有创新思维,能够敏锐把握我市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态势,具有战略性、前瞻性、创造性的研究构想,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;
3.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,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;
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,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:
1.主持省(部)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市(厅)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;
2.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;
3.获市(厅)社科类奖(排名前三位);
4.主持市(厅)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、重要工程任务;
5.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国家核心期刊收录1篇以上;
6.获市级科技进步特等奖、一等奖(排名前三位)或二等奖(排名前两位);获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、二等奖(排名前三位)或三等奖(排名前两位);
7.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,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国家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,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;
8.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,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,对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;
9.在文学、艺术、图书、新闻、出版等工作中,做出突出成绩,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,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;
10.在信息、金融、财会、外贸、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,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、前瞻性、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,具有突出贡献;
11.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,具有较大影响力。
已评为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、省(市)“333人才工程”、省(市)“555人才工程”、省“811青年人才工程”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,不再重复申报“231青年人才工程”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。
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抓紧时间与所科技发展部联系,并于3月10日之前将完整材料报送至所科技发展部
联 系 人:张芸
联系电话:67710545 13838064947
科技发展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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